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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农民个人参合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0元

    信息发布者:曹川村
    2016-12-29 19:02:55   转载

    12月26日,记者从珲春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获悉,2017年,新农合农民个人参合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0元。

    据介绍,新农合缴费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0日。农村户口的居民,持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进行参合缴费;居住在城区的外来农村户口的居民,需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进行缴费;首次参合的外来农业人员,需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并携带身份证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缴费。

    2017年,珲春市将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将不低于75%。适度调整并扩大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卫生材料目录范围,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参合农民实际受益水平。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同时,继续推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4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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